

8月11日上午8时04分,广东省茂名高州消防中队接到报警称,茂名高州市高粱东路三区2号高岭土公司集资楼7楼一房屋发生火灾,火势较大,有蔓延的危险,现场烟雾很浓,没有人员被困,急需救援。接到报警后,在拉响电铃的同时,值班人员利用广播站扩音喇叭将火情信息进行广播,将第一手的信息传达给全体官兵。中队立即第一时间组织2辆水罐消防车,14名指战员火速赶往现场进行处置。
8时12分,中队灭火力量赶到现场,发现起火房屋位于居民楼顶楼,从半开的窗户中不时冒出滚滚浓烟。吴卓韩副中队长立即带领经验丰富的班长背上空气呼吸器对火场进行侦查,同时命令剩余人员铺设供水线路,做好战前的准备工作。火场侦查发现,发现住宅门口火势很猛,屋内温度很高,起火点在房屋内部,且现场浓烟滚滚,需要先压制火势,再内攻灭火。吴卓韩副中队长立即命令沿楼层垂直铺设一条20米长的水带干线出两支水枪,一支开直流水压制火势,另外一只开启雾状水进行掩护。
8时25分,大队马智良教导员与吴康华参谋赶到现场,随即在6楼成立火场临时指挥部。在听取了中队指挥员对于火场情况的报告并亲自到场查看后,马智良教导员提出了“压制火势、破拆排烟、内功灭火”的处置对策。8时33分,着火房屋门口火势基本被压制。
8时35分,内攻人员将起火房屋窗户破拆掉,打开了排烟的通道,因为地势较高,风力很大,屋内浓烟借风势被排出屋外,现场能见度变高,可以内功灭火。
8时36分,马智良教导员下达总攻灭火的命令,两支水枪一起推进到最先起火的房间进行灭火。
8时45分,现场明火被扑灭,中队指挥员下令对现场进行洒水降温,并清理现场以防复燃。
8时50分,马智良教导员简单讲评后,中队官兵清点器材归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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