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案例: 2003年10月4日下午3时32分,松岗街道松岗社区红花新村沙头新区某出租屋首层发生火灾,致3人死亡,烧毁房屋面积80平方米,经济损失约1.5万元人民币。 经查,期火原因是由于工人违章操作,导致屋内非法存放的大量易燃物品爆炸起火。由于承租人罗某在火灾中死亡,出租屋业主文某被公安机关拘留,并向3名死者家属一次性赔偿19万元人民币(未包括死者家属接待费用)。
火灾案例:2004年12月13日上午10时50分许,松岗街道燕罗公路某摩托车维修店发生火灾,2名工人死在阁楼上。经查,起火原因是由于一名维修工在维修摩托车时使用电动打磨机,打磨机产生的火花飞溅到堆放在旁边的汽油罐内,并引燃店内物品蔓延成灾。事故发生后,店铺经营者张某被公安机关拘留,并向2名死者家属一次性赔偿8万元人民币。
火灾案例:2005年1月8日21时左右,西乡街道后瑞社区一出租屋内的加工厂发生一起火灾事故,过火面积200平方米,共烧毁生产车间11台车床,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造成4人死亡,1人跳楼逃生轻度骨折。经查,该厂为一家模具加工厂(有营业执照),设在一栋三层的私人住宅楼内,一楼为生产车间,二楼为办公室,厨房,饭堂和员工宿舍,三楼为员工宿舍,典型的“四合一”加工厂。起火原因是该厂员工朱某用火点燃车间内的白电油,顷刻间白电油迅速燃烧起来并很快蔓延成灾。事故发生后,该楼物业业主以及员工朱某,加工厂负责人朱某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