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公司介绍 资质证书 业务范围 工程案例 新闻资讯 法律法规 联系我们
  法律法规

  消防法律
  行政法规
  技术规范
  地方性法规
  通知公告



















 
公安部关于对火灾原因重新认定和火灾事故责任重新认定问题的批复
本站发布时间:2014-02-07

  黑龙江省公安厅:

    你厅《关于贯彻公安部火灾事故调查规定有关火灾原因、责任重新认定问题的请示》(黑公通〔200117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火灾事故发生地主管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消防机构根据《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作出撤销决定后,可直接作出火灾原因重新认定、火灾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并制作《火灾原因重新认定决定书》、《火灾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也可以责令原认定机构重新作出认定,由原认定机构制作《火灾原因认定书》、《火灾事故责任书》。当事人对原认定机构重新作出的火灾原因、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向火灾事故发生地主管公安机关者上一级公安消防机构申请重新认定。

 
深华建设(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 2013 版权所有
办公电话:13600182802   
邮箱:709107850@qq.com   网址: www.shenzhen119.com   QQ:709107850
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马家龙文体中心B栋10楼
宝安深华消防公司网站主题:深圳消防工程公司|宝安消防公司|宝安消防工程公司|宝安消防维修|宝安消防保养|深圳消防工程维保|深圳消防维修保养
友情链接: 深华建设(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总公司官网   深圳政府在线   广东省人民政府官网  
网站维护:步迅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