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公司介绍 资质证书 业务范围 工程案例 新闻资讯 法律法规 联系我们
  法律法规

  消防法律
  行政法规
  技术规范
  地方性法规
  通知公告



















 
新规来了!《建筑防火通用规范》自2023年6月1日起实施,全文强制!
本站发布时间:2023-06-27
新规来了!《建筑防火通用规范》自2023年6月1日起实施,全文强制! 
2023-03-27 18:17

重点条文解读
一、细化明确了消防救援窗的要求,增加了特殊建筑和甲类厂房可不设置消防救援窗口的豁免条款(2.2.3)

二、仅靠外墙或直通屋面的加压送风楼梯间的顶部需设应急排烟窗,其余无要求。(2.2.4)

三、明确厂房和仓库建筑与人员密集场所的间距要求,新规把“重要公共建筑”明确为“人员密集场所”。(3.2.1-3.2.3)

四、“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改为了“应至少沿建筑的两条长边设置消防车道”(3.4.2)

五、≤40m消防车道不需回车场(3.4.5-6)

六、丙类厂房与其内部设置的办公室、休息室之间的防火隔墙最低耐火极限由2.50h改为2.00h(4.2.2)

七、构件破坏倒塌后,防火墙仍需工作(6.1.2)

八、电梯层门耐火从1.00h提高到2.00h,明确非消防电梯可以设置在消防前室(6.3.1)

九、电梯间、楼梯间到汽车库的门为甲级门(6.4.2)

十、管井门地下超10m、地上超100m,甲级门;(6.4.4)

十一、层间无防火分隔、住宅合用前室内的管井门提升到乙级防火门(6.4.4-3)

十二、疏散门净宽要求改为0.8m,明确了疏散通道、疏散走道、疏散出口的净高2.1m(7.1.4)--重大变化

十三、同一部楼梯,首层地上地下楼梯不能共平台相互开门了(7.1.10)

十四、避难间明确了位置要求(7.1.16)

十五、避难间明确了位置要求(7.1.16)

 
深华建设(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 2013 版权所有
办公电话:13600182802   
邮箱:709107850@qq.com   网址: www.shenzhen119.com   QQ:709107850
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马家龙文体中心B栋10楼
宝安深华消防公司网站主题:深圳消防工程公司|宝安消防公司|宝安消防工程公司|宝安消防维修|宝安消防保养|深圳消防工程维保|深圳消防维修保养
友情链接: 深华建设(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总公司官网   深圳政府在线   广东省人民政府官网  
网站维护:步迅网     网站地图